哇,又一段時間沒更新blog結果竟然發了一篇嚴肅的議題,但也是身為台灣民眾想表達一些不同、小小的想法。沒錯,我住海邊管很寬XDD
2014年5月21日台北捷運板南線發生無差別殺人事件,受害民眾包括死亡 4 人 24 人輕重傷,雖然事證明確但還是經歷了冗長的訴訟過程( 相信這應該算判得快 的了,畢竟受到所有人的關注),終於在近日內做出第一審判決,北檢以 4 次殺人、 22 次殺人未遂起訴,求處四個死刑,新北地院判決結果為執行 4 個死刑、合併 22 個殺人未遂罪刑期超過一百年,並褫奪公權終身。
"終於判死刑了"
這大概是周遭人和普羅大眾第一個的反應,雖然不管刑度如何重判都換不回逝者的生命,但總算給家屬一個交代和撫慰、符合社會期待,也或許能讓大眾感受到司法的存在感,產生嚇阻作用( 講得自己都好心虛 >//< )。
先不管鄭捷的童年與求學遇到的挫折或是家庭教育等等的關係,這些老實說並不是很在乎,不能因為你曾經被怎麼傷害了、而讓你有了對別人傷害的理由和藉口,別人不是你的沙包啊~
我們的社會並不完美、人生也是,遇到什麼困難和挫折有時候真的只能靠自己面對,能得到家人和朋友幫助的人當然很幸運、很棒,但更多的時候是得靠自己與自己協調,自己鼓勵自己前進,誰也幫不上忙,當然並不是鼓勵大家對他人冷漠以對好嗎!有時候冰天雪地裡不要以為自己沒有火把就走人,就算小小火柴在這時分也會像聖光照耀啊!請不吝惜對他人付出關懷、點起手中的小火柴吧!
好吧,話題扯遠、拉回。
鄭捷很明顯的透露出反社會人格,講白話一點就是神經病、psychopath,而且這都不用心理醫師來鑑定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吧?首先在捷運車廂連砍四人致死,會這樣殺人的就是有病吧?所以大多數人直覺都會想,幹嘛還要判斷是否有教化可能?直接拖出去槍斃了斷不是大快人心嗎?不過在這個案子上相信廢死聯盟也只能噤聲。
這時候我的疑問就來了,判死是對人生命的剝奪、是最嚴厲的刑罰,而它具有嚇阻作用有一個主要的原因
那就是-我們都怕死。
沒錯,對於怕死的人處死刑才是最終極的辦法,因為他會怕、會腳軟,最後一餐可能也會吃不下,脫糞、漏尿的被拖走,而他這些最後的痛苦就可能是失去至親的受害者家屬的bonus,講得好像很壞很殘忍,但,不是嗎?
而相反的對於一心求死的受刑人,他根本就想死、覺得 18 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( 怎麼能確定自己一定會投胎成功?XD ) 這時候判死刑對他來說難道不是一種解脫嗎??因為也許他懦弱到不敢自殺,剛好有人願意補槍,他很願意的擺好姿勢、躺好好等著上路,太輕鬆囉!
對於鄭捷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審理,我就是有以上那些感覺,從他在牢裡養胖胖、還偷吃泡麵!開庭瞪家屬、莫名其妙的嗆聲、審判也不願意來聽判決,大眾與家屬對於他不願意聽判的行為解讀為"臭卒仔",但我卻覺得...他是 psychopath、瘋子a,他哪會理這些嗎??他不是害怕被判重刑,他是懶得理視他人生命為草芥! 也許還想著待會回去可以吃泡麵了吧?
我的標題開好大!是要怎樣收尾!!囧
想表達的是"判死、求死與廢死之間"是有一門很大的學問與智慧,能收到懲戒效果的是要讓受罰者"感到害怕與驚恐"這才是所謂的嚇阻作用吧?所以對於鄭捷案,看他一臉想死又無所謂的態度,判死真的太便宜他了,幾槍就能解脫;人生最絕望的事就是每天過同樣的日子,永遠當隻籠中鼠、逃也逃不了,然後重複過個七八十年一輩子的不見天日、沒有保釋、沒有希望最後連親人都沒有了,這也許才是對他最大的懲罰吧?
我不太了解廢死集團,也不清楚他們是為誰而發聲,但某些時候我真的覺得死亡反而是一種解脫與結束,活著、沒有希望的活著才是最痛苦的事,這種角度看來廢死好像也不是件壞事了 ( 前提要件:沒有假釋 )。
0310夜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…..希望是我們唯一的希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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